教务(2015)56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5〕30号)(见附件1),决定开展2015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分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两种,请各学院认真研读文件,积极组织申报。每个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申报数量分别不超过1个。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照遴选条件建立项目库并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福建省2015年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或《福建省2015年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表(精品资源共享课)》(见附件2、3),并上报所在学院。请各学院将以上表格一式三份于11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302室,厦门校区行政楼三楼教务办事大厅),并发送电子邮件至jzk@hqu.edu.cn(邮件主题处标明:2015省创新创业教改项目),联系电话:0595-22693618;0592-6161178。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2015年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
3.福建省2015年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表(精品资源共享课)。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