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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招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的通知
经各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现将各专业2016年招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计划汇总如下:

序号
拟开设辅修专业(学位)
拟招生人数
是否独立开班
是否允许跨学科辅修
是否允许跨校区辅修
其他要求
1
金融学
20
泉州校区;文科绩点4.0以上,理工类绩点3.8以上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
泉州校区;文科绩点4.0以上,理工类绩点3.8以上
3
汉语言文学
10
泉州校区;绩点3.8以上或成绩班级排名前10%
4
广播电视学
10
泉州校区;绩点3.8以上或成绩班级排名前10%
5
广告学
10
泉州校区;绩点3.8以上或成绩班级排名前10%
6
新闻学
10
泉州校区;绩点3.8以上或成绩班级排名前10%
7
翻译
6
泉州校区;文科绩点4.0以上,理工类绩点3.8以上,限2015级
8
英语
20
泉州校区;文科绩点4.0以上,理工类绩点3.8以上,限2015级
9
日语
10
泉州校区;文科绩点4.0以上,理工类绩点3.8以上,限2015级
10
体育教育
11
面向高水平运动队队员
11
旅游管理
2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限2014级
12
财务管理
10
泉州校区;绩点4.0以上
13
会计学
10
泉州校区;绩点4.0以上
14
工商管理
15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15
国际商务
1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16
市场营销
2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17
人力资源管理
2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17
物流管理
2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1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19
土木工程
10
厦门校区;绩点3.0以上
20
工程管理
10
厦门校区;绩点3.0以上,境外生2.5以上
2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0
厦门校区;绩点3.0以上
2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0
厦门校区;仅限2014级学生修读,绩点3.8以上
23
电子信息工程
10
厦门校区;仅限2014级学生修读,绩点3.8以上
24
电子科学与技术
10
厦门校区;仅限2014级学生修读,绩点3.8以上
25
通信工程
10
厦门校区;仅限2014级学生修读,绩点3.8以上
26
应用物理
10
厦门校区;仅限2014级学生修读,绩点3.8以上
 
27 法学 30 泉州校区绩点3.8以上,班级排名10%

 
辅修专业的培养模式:跨学科门类辅修专业需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辅修学位证书。非跨学科门类辅修专业需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一般情况下,学生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累加修读年限不能超出本科生在校的最长学习年限(四年制本科为六年、五年制本科为七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教务处将于下学期开学初(8月29日前)在教务处主页(http://www.bjrqfww.com)公布录取结果及辅修专业报到流程。
附件:1.《华侨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2.华侨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