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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获得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学生

各学院:

辅修专业设置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校本科学生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即跨学科门类辅修专业,达到辅修学位证书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发给《辅修学位证书》;另一种是在校本科学生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辅修同一学科门类的不同专业,即非跨学科门类辅修专业,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为做好2016届辅修专业学生的毕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获得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名单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625,报送对象为辅修专业独立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材料需在学籍管理平台提交,并提交以下材料:

1.获得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学生名单;

2.学生个人成绩单一式二份,加盖经办人、教学院长及学院公章;

3.辅修专业离校手续单及缴费发票。

二、单独申请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截止日期为2016718日,由其本人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华侨大学辅修专业(学位)证书申请表》逐个办理。

三、在本学期结束后才修满规定学分者(如参加暑假重修班学习,或因个别老师报送成绩晚于申请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截止时间等),由其本人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华侨大学辅修专业(学位)证书申请表》逐个办理,受理时间为开学第一周,毕业时间为2017年春季。

教务处

                                 20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