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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梳理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

学院:

实践教育是2016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三大模块之一,实践教育基地是开展实践教育工作的基础。为了进一步加强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切实掌握基地承担的教学任务情况,学校决定对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梳理。

一、校内实践教育基地

详见附件1,并根据校内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利用,编写基地简介。

二、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1)学院与企事业单位已正式签订协议(或近期拟签订协议)的实践教育基地。

2)内容包括实践教育基地名称、合作时间或签订协议时间、面向专业等,详见附件2

3)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的专业结构及教学需求进一步梳理现有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原则上将条件差、利用率低或名存实亡的基地终止协议或不再续签;将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签约到期的要履行续签手续。  

请各学院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及《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于 61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泉州校区交到杨思椿科学楼312室,厦门校区交到A3楼教务处办事大厅),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sjk@hqu.edu.cn。校内实践教育基地简介只报送电子稿。  


附件:

  附件1:学院校内实践教育基地统计表.xlsx

  附件2: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统计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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