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请于2017年9月28日前将推荐意见和其它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或教务处(本科生)。经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再报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泉州校区杨思椿楼403室,联系电话:0595-22699093;厦门校区行政主楼611室,联系电话:0592-6161262;电子邮箱:ygb@hqu.edu.cn。
教务处联系方式:泉州校区杨思椿楼312室0595-22691278;厦门校区行政主楼教务处;电子邮箱:sjk@hqu.edu.cn。
附件:1. 需提交的材料
2.正文
3.国际组织实习受理工作事宜
4.国际组织实习选派办法
附件.rar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