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学科专业发展和产学合作需要,认真研究申报指南,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积极组织申报,深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请各学院于12月8日前将申报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我处,泉州校区交到杨思椿科学馆312室,厦门校区交到A区3楼教务处办事大厅,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jk@hqu.edu.cn。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
2.教高司函〔2017〕4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2017年第二批)的函
3.教高司函〔2017〕47号附件: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通知.rar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