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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招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的通知

经各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现将各专业2017年招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计划汇总如下:

序号

拟开设辅修专业(学位)

拟招生人数

是否独立开班

是否允许跨学科辅修

是否允许跨校区辅修

其他要求

1

金融学

20

泉州校区;绩点4.0以上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

泉州校区;绩点4.0以上

3

法学

20

泉州校区;

4

财务管理

10

泉州校区;绩点4.0以上

5

会计学

10

泉州校区;绩点4.0以上

6

工商管理

15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7

国际商务

1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8

市场营销

2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9

人力资源管理

2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10

物流管理

2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1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12

药学

16

泉州校区;绩点3.8以上

13

药学(全英文教学)

10

泉州校区;绩点3.8以上

14

汉语言文学

10

泉州校区;绩点3.8以上或成绩班级排名前10%

15

体育教育

11

面向高水平运动队队员

16

旅游管理

20

泉州校区;绩点3.6以上

17

翻译

6

泉州校区;文科绩点4.0以上(理工3.8以上),限2016

18

英语

15

泉州校区;文科绩点4.0以上(理工3.8以上),限2016

19

日语

10

泉州校区;文科绩点4.0以上(理工3.8以上),限2016

20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30

■是

■是

■否

厦门校区;仅限2016级学生修读,绩点班级排名前50%

21

土木工程

10

厦门校区;绩点3.5以上

22

工程管理

10

厦门校区;绩点3.5以上

23

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

10

厦门校区;绩点3.5以上

24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

10

厦门校区;绩点3.5以上

2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0

厦门校区;仅限2015级学生修读,绩点3.8以上

26

电子信息工程

10

■否

■否

■否

厦门校区;仅限2015级学生修读,绩点3.8以上

27

电子科学与技术

10

厦门校区;仅限2015级学生修读,绩点3.8以上

28

通信工程

10

厦门校区;仅限2015级学生修读,绩点3.8以上

29

应用物理

10

厦门校区;仅限2015级学生修读,绩点3.8以上

30

软件工程

10

厦门校区;仅限2016级学生修读,绩点3.6以上

辅修专业的培养模式:跨学科门类辅修专业需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辅修学位证书。非跨学科门类辅修专业需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一般情况下,学生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累加修读年限不能超出本科生在校的最长学习年限(四年制本科为六年、五年制本科为七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77日,教务处将于下学期开学初(910日前)在教务处主页(http://www.bjrqfww.com)公布录取结果及辅修专业报到流程。

附件:1.《华侨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2.华侨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华侨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2017年).doc 

  华侨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管理试行办法.docx


教务处

2017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