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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门优质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百门优质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12〕1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和“教学质量年”活动,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能力,学校决定开展百门优质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优质课程的主讲人必须是华侨大学全职教师,在华侨大学全职工作满两年及以上;申报的课程曾在我校开展过完整授课,教学效果良好,且在申报年度内对学生授过课或正在授课。

2.申报优质课程的主讲人须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学水平高,近两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良,深受学生欢迎;近两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事件和因导师指导失职导致的学术失范事件出现。

3.申报课程系全日制本科培养方案中所开设的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或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育课程(不含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类教学课程)。

二、评选数量

学校每年开展一次优质课程评选,每次评选不超过100门。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百门优质课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开展优质课程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

四、评选方式

1.个人申请

以课程为单位申报,同一门课程不能同时多人申报。由课程主讲人填写《华侨大学百门优质课程评选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系、教研室。

2.系、教研室初评

各系、教研室根据评选条件和参评课程的申报材料,结合平时对参评课程的了解,组织全系、教研室教师评比。上学年学生民主评教值90分以上且建立了数字课程资源的,符合评选条件,且系、教研室三分之二以上教师同意的报学院。

3.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评选主要依据和课程申报材料,对系、教研室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检查教案、讲稿、课程中心资源、听课等,对申报主讲教师年度内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评定。

综合评定后,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认证等情况,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提出向学校推荐的名单(推荐名额见附件2),并经学院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4. 审核与复评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课程材料进行审核、听课评审,由“百门优质课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评、确认。

、评选主要依据及评审方式

(一)教学资料及数字课程资源建设(100分,比重35%)

1.教学大纲符合培养方案要求,有完善的教学档案,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设计课程内容,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积极参与数字教学资源建设,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了有效的文献资料;建立了规范、丰富的试题库及案例库,并能及时更新、充实。

    3.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鼓励开展相关实习、社会调查或其他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4.教材及相关资料选用优秀教材(含国家精品教材和国家规划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或者教师自编讲义;积极开发或应用立体教材;实验、实训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需要。

5.评审方式:申请人应填写《华侨大学百门优质课程评选申报表》(附件1),介绍申报课程及主讲人基本情况,提供“数字课程中心”课程建设情况说明,阐述课程优势和特色之处;与该课程有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教研课题或获奖证书等材料也可一并附后。学院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教学方法与效果(100分,比重50%)

1.教学理念与教学设计重视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能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

2.重视教学方法改革,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

3.恰当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4.教学方法与效果能获得同行专家和学生的认可。

5.评审方式:学院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听课、教师访谈、学生访谈、收集学生意见等对申请课程进行评价)。

(三)课堂教学秩序(100分,比重15%)

1.课程主讲人为人师表,授课热情、精神饱满、感染力强。

2.课程主讲人课前准备充分,内容熟练、思路清晰、逻辑性强,上课能旁征博引,不照本宣科。

3.课程主讲人课堂控制力强,师生互动良好,气氛活跃,课堂时间的利用全面且有效。

4.课堂秩序良好,学生上课出勤率高,仪表端正,无学生进食、玩手机现象。

5.评审方式:学院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听课、教师访谈、学生访谈、收集学生意见等对申请课程进行评价)。

(四)教学特色(最多5分)

评选当年参加学校青年教师“精彩一堂课”获奖的主讲人,评选时可优先入围;获“精彩一堂课”校级奖励者加1分;获“精彩一堂课”省级奖励者加3分。

其他教学特色根据教师申报情况,由专家组核实后酌情加分。

六、时间安排

1.11月4日前学院按照课程限额数报送推荐名单。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连同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一并报送教务处(泉州校区送至旅游学院大楼138室周永恒,厦门校区送至A区三楼教务处办事大厅邓娟),电子邮件请发送至kczx@hqu.edu.cn(邮件主题处标明:**学院2016年百门优质课程),联系人:周永恒,联系电话:0595-22691923。

    2.12月2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成员分组分头审核材料、听课评审。

    3.12月中旬教务处组织“百门优质课程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复评,最终评审出不超过100门课程。

    4.12月底表彰,广泛宣传,并组织召开课程建设研讨会。

七、奖励办法

1.学校对百门优质课程获得者进行表彰,并发给绩效奖励人民币1万元(学年末按绩效奖励发放)。

2.优质课程主讲人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职务聘任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优质课程主讲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任现职以来获评2次优质课程可抵算1篇二类A学术论文,最多可抵算1篇。

八、持续支持

1.学校将从百门优质课程中评选示范课程。

2.获得“百门优质课程”的课程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制定课程建设和改革方案,开展示范课和公开课教学,积极申报学校、省、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校将通过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附件:1.华侨大学百门优质课程评选申报表

     2.各学院推荐名额

     3.百门优质课程评选学院汇总

 

 

 

                               

                             2016年10月18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1:华侨大学百门优质课程评选申报表.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3:百门优质课程评选学院汇总.doc]:各学院推荐名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