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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


适用对象 本科二年级内地生(学分:2 学时:28+8)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课程的性质:《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必修的公共法制教育课,是两课的重

要组成部分。本门课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的

教育。

课程的任务: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大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

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通过本门

课程,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使大学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

依法治国方略,为在我国早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作出贡献;完善和优化大学生

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质,使他们成为“四有”人才,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二、课程内容及重点

法的基础理论: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和实施;法律意识。

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

和以德治国。

宪法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我国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

机构。

行政法概述;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行政行为;行政监督;公务员制度;行政处罚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民

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婚姻法和合同法介绍。

经济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故意犯罪的形态;共同犯罪;刑罚及其具

体适用。

诉讼法的概念;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的有关制度;诉讼程序;诉讼法比较;诉讼证据和举

证责任。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家;联合国家及其常设机构;世界贸易组织及其规则。

三、课程内容及难点

法的概念和特征;法的功能和作用;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宪法的法律特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行政处罚程序;行政监督。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债权;民事责任;诉讼时效。

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意犯罪的形态;共同犯罪;刑罚的具体适

用。

诉讼的有关制度;诉讼程序;举证责任;诉讼法比较。

四、课程的学时分配

      略

五、教材和主要参考书

教材:《法律基础教程》(第三版) 谷春德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主要参考书:《以案说法》、《刑法案例教程》、《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有关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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